众所周知,香港的税制简单并且税率低,是世界上最方便营商的税制之一。只有薪俸、租金及营业利润三种收入才须课税。香港并不征收增值税、销售税、资本增值税和遗产税,只有源于香港的收入才须课税。本期我们来看下香港的税收制度。
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须课缴利得税。法团的税率为16.5%,个人税率则为15%。利得税两级制于2018/19课税年度实施后,法团及个人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分别降至8.25%及7.5%。
任何人从职位、受僱工作或退休金所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须课缴薪俸税。税款是按应课税入息实额以累进税率计算,但缴税总额不会超过减去各项扣除后应评税入息实额的15%。
香港土地及/或建筑物的业主须按物业的租金收入课缴物业税,税款是实际所收租金减去20%修葺及支出免税额后的15%。
目前香港实行的税收制度具有税种少、税率低、税负轻、征管简便的特点。根据有关政策,持有香港身份(包括通过香港优才计划取得香港身份)的居民,可享受两地不同的福利优势。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立即咨询更多香港身份优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