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我们揭晓了香港身份证的九大防伪特征,这期我们继续来揭秘香港身份证中还隐藏了哪些秘密?
首先,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一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另一类是香港居民身份证。根据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是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每张香港身份证上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等个人资料。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在出生日期一栏下面,会印有一串符号及英文字母(例如***AZ),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符号和英文字母代表的含义,对此也有所误解,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下图。
*:持证人年龄为11岁至17岁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A:持证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C: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L:持证人曾遗失身份证(Lx表示遗失x次,如L1表示遗失1次)
N:持证人所报的姓名自首次登记以后,曾作出更改
O:持证人报称在香港、澳门及内地以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出生
R:持证人拥有香港入境权
U: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W:持证人报称在澳门地区出生
X:持证人报称在内地出生
Z:持证人报称在香港出生
一般通过香港优才计划拿到香港身份证的内地申请人,身份证件上显示的是CX,其表示的含义是持证人报称内地出生,在香港的居留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1、申请人在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前,须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及《人事登记规例》(第177A章)办理是项登记。因此,申请人应申请核实是否符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在递交这项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并且是合法逗留。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如声称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则该人必须负起证明该项声称的举证责任。
2、如果申请人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第2AB条符合资格申请居留权证明书,但并未曾获发有关居留权证明书,且现时正在中国内地居住,则不应该提出这项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是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及通常居于中国内地的子女,而声称根据《入境条例》附表1第2(c)段而拥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则应将有效的居留权证明书附贴在有效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通行证'或'单程证')上,方能确立其声称拥有的香港居留权。
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前,需要通过香港优才计划的途径来获得香港临时身份证,且需在港通常性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并通过连续续签“2+3+3”的方式,在符合申请条件后,方可领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想知道更多香港身份的秘密吗,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获取,这期我们先讲到这里,下期回见!